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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度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和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23 09:02:10  来源:  作者:


昆明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度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和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

 

昆明医学会,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市级审批的各民营医院:
  根据《昆明市促进民营医院发展奖励办法》(昆政文﹝200819号),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建立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激励机制,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现将做好2011年度民营医院医疗质量评价和社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的时限和范围
  截至20111215日,由昆明市卫生局批准登记并开展执业活动满一年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
  本年度评价工作,原则上以委托第三方评价的方式进行。2011年度民营医院医疗质量评价,委托昆明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并写出评价报告;民营医院的社会评价,委托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并写出评价报告。
  三、评价内容和标准
  2011年度民营医院医疗质量评价按照《云南省卫生厅2011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标准》执行,实行1000分制考评,检验机构评价标准由昆明医学会另行制定,实行1000分制考评;民营医疗机构的社会评价标准由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制定,实行1000分制。
  四、评价时间安排
  2011年度民营医院医疗质量评价和民营医院社会评价工作从20111220日至2012120日。各医疗机构的具体考评时间由评价机构安排后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民营医院医疗质量评价和社会评价是年度表彰奖励成绩突出民营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级审批的民营医院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昆明医学会和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评价工作,精心组织,选聘业务技术精、思想品德好、工作作风硬的专家开展评价工作,务必于2012120日前完成评价报告,并报送市卫生局医政处。
  (三)在开展评价活动中要客观、公正、公平,要严肃纪律、不得请客送礼、收受贿赂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 3528655
   昆明医学会 3533917
  
  附:2011年度参评民营医院名单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11
年度参评民营医院名单

1.昆明眼科医院
2.
昆明肾脏病医院
3.
昆明吴氏嘉美美容医院
4.
昆明曙光医院
5.
昆明邦爱专科医院
6.
昆明东大肛肠医院
7.
昆明皮肤病专科医院
8.
昆明夕阳红老年病医院
9.
昆明普瑞眼科医院
10.
昆明金域医学检验所
11.
昆明大华医疗美容医院
12.
昆明骨科医院
13.
云南皮肤病医院
14.
昆明爱尔眼科医院
15.
云南同仁新华医院
16.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星耀医院
17.
昆明法医院
18.
昆明段洪光消化道疾病专科医院
19.
昆明维康保健医院
20.
昆明送子鸟医院
21.
昆明明珠医院
22.
昆明城南医院
23.
昆明城东医院
24.
昆明东方医院
25.
昆明锦康医院
26.
昆明圣堡绿医院
27.
昆明当代妇女儿童医院
28.
昆明同仁医院
29.
昆明广福医院
30.
禄劝忠爱医院
31.
昆明圣康医院
32.
云南省中医院滇池度假区医院
33.
昆明丽莎妇产医院
34.
昆明滇康医院
35.
云南圣约翰医院
36.
昆陆医院
37.
昆明恒康医院
38.
昆明市医学超声诊断中心
39.
昆明丽都仁爱医疗美容医院